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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夫妻购房合同
最好写俩名
网友燕子:我大学毕业三年了,男朋友小潘工作六年,我们在一起已经两年多。毕业后我一直租房住,现在想买套房子。父母答应凑够首付,男朋友和我的工资也可以保证月供充足。
《楼市》:那很好啊,两人为自己共同的家努力。
燕子:嗯,不过,我也很理智,毕竟感情的东西不能跟现实混为一谈。因为我们家出钱多,为了防止日后发生变故,我想在房产证上只写自己的名字,但又怕男朋友不高兴,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办呢。
《楼市》:如果是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最好在购房合同上写上双方的名字。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只能写一个人名字时,要立下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说明,写清楚该房的出资关系。同时,在不伤害双方感情的前提下,最好做一份公证,或在律师见证下签一份协议,明确注明双方为该房已支付和将支付的款项和每人应享有的该房的份额等相关事宜。
贴心提醒
美满的婚姻是大家所期盼的,但现实生活中无法避免感情出现裂缝,最终发展至婚姻关系濒临解除,那时甜蜜的居所就立即变成了待分割的财产。所以,婚前最好不要与对方一起买房。如若一方无力单独承担购房款,在购房行为发生过程中应该明确分工,并事先做出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婚前财产公证是防患于未然的有效做法。
二.优先购买权
如何体现?
杨女士来电:我租了朝晖一区的一套房子。前不久曾向房东表示,要以97万的价格买下这套房子,房东同意了。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房价一天一个样。当我凑足钱再次和房东接触的时候,房东竟然已经把房子以105万的价格卖给了他人。房东还说我们合同里又没写优先权这一条。请问你们,我该怎么办?
《楼市》:优先购买权是一项法律规定,哪怕没有书面约定,承租人同样具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情况确实是房东瞒着你,那么一旦你起诉,房东与他人所达成的买卖将无效。
杨女士:那么如果房东与他人交易无效,我该出多少钱买这个房子?
《楼市》:《合同法》里优先购买权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即“同等条件”,所以,承租人必须得以被“撤销”买卖合同中等同的条件或者更高的条件来购买房屋。所以,你需要出105万才能买下这个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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